近日,深圳邮局海关查获摇头丸1383.8克。
深圳邮局海关关员在对转运货物开展监管时,发现一票申报为“音乐素材”的包裹机检图像异常,随即对其开箱查验。经查验,发现该票包裹中有1台音响设备,在设备内部有用发泡胶固定并用纸袋和塑料袋层层包裹的黄色颗粒状药片一批,毛重1383.8克。经试剂检测,该批黄色颗粒状药片呈摇头丸阳性反应。目前,该案件已移交海关缉私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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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规定,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来源:海关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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