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红旗文稿》2025年第08期/总第536期刊发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姜泽廷的署名文章《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文章指出,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动态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创新“实践、实训、实战”有机结合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理论功底、卓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特转载全文,以飨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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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
教育培养机制
中国政法大学党委书记 姜泽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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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2017年5月3日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一项长期而重大的历史任务,要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法学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为指导,立德树人,德法兼修,培养大批高素质法治人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明确提出,“完善以实践为导向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为进一步推进法学教育改革提供了重要指引。新征程上,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立足新时代法治建设新任务新要求,动态优化调整人才培养结构,创新“实践、实训、实战”有机结合的法学教育教学模式,努力培养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强烈家国情怀、高尚道德情操、扎实理论功底、卓越实践能力的高素质法治人才,为在法治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和人才保障。
一、牢牢把握完善法学院校
教育培养机制的正确方向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实践的理论总结,深刻诠释了马克思主义在当代中国法治实践中的具体应用与发展,指导着法治人才培养实践创新。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法治人才培养是其重要组成部分”,“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法学院校作为法治人才培养的第一阵地,进一步完善教育培养机制,必须充分认识法治人才培养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基础性、支撑性地位,把法学教育放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谋划与推进,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举旗定向、引领发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法学院校,使之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坚持党的领导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保证,法治是党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法律的实施最终依靠的是法治工作者。能否培养出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事关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大局。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必须始终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健全党的领导制度体系、高质量党建体系和思想政治工作体系,将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到法学理论研究与法学教育全过程各方面。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进教材、进课堂、进头脑作为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抓手,使法学院校的法学教育成为建设与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主渠道,形成具有政治高度、理论深度的新时代法学教育体系,努力培养德法兼修的高素质法治人才,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办学使命。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法学教育,牢固树立和维护公平正义的核心价值理念。法治的根基在人民。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建设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价值理念。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必须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办好人民满意的法学教育。教育引导师生走出“象牙塔”,培养“脚下沾泥土”的实践精神,在调查研究、社会实践中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回应人民的期待。充分了解基层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新要求、新期待,致力于解决好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厚植为民情怀,密切联系基层群众,培养能“听懂群众语言、了解群众疾苦、熟知群众诉求”,具有法治温度和理想信念的优秀人才。
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加快构建中国法学自主知识体系作为基础性、先导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如果路走错了,南辕北辙了,那再提什么要求和举措也都没有意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唯一正确的道路。我们要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实际出发,正确解读中国现实、回答中国问题,提炼标识性学术概念,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和国际视野的学术体系、话语体系,尽快把我国法学学科体系和教材体系建立起来。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必须立足全面依法治国的实践,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总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规律,汲取世界法治文明有益成果,坚持以党的创新理论引领法学学科知识创新、理论创新、方法创新,打造立足于中国实践的法学教学体系,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二、立足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
优化人才培养结构
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科学指明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和总体安排,具有鲜明的实践品格、磅礴的实践伟力。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需要紧密围绕全面依法治国工作布局和重要环节,科学、全面、准确把握全面依法治国对人才的要求,及时调整优化高素质法治人才培养结构,加快补齐国家战略急需法治人才缺口。
优化卓越法治人才培养。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法治建设面临一系列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对标全面依法治国战略要求,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需要优化卓越法治人才教育培养计划,更加突出政治素养铸魂、实践能力筑基、前沿视野拓维的导向,深化构建德法兼修、知行合一、科技赋能复合培养模式,为法治中国建设输送大批坚定理想信念、深谙中国国情,具有扎实法学理论功底和突出实践能力的复合型、创新型、应用型高素质法治人才。优化“思政课程+课程思政”协同育人体系、实践育人体系,创建多学科融通的“微专业”培育体系,形成培养方案、课程体系、实习平台等一体化、全流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数字教材、智慧课程等资源建设,着力推进“法工融合、文工交叉”人才培养,尤其要探索“法学+人工智能”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
加快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是有效应对国际局势深刻变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迫切任务。当前,涉外法治工作水平与我国经济政治地位还不相匹配,主要问题在于高素质实战型涉外法治人才严重短缺。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需要紧密结合涉外法治工作需求,面向涉外立法执法司法工作、海外利益保护、国际争端解决、国际规则制定等不同领域,有针对性地开展“订单式”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同时,更加注重与实务部门的深度协同,在培养方案制定、课堂讲授、实习实训等方面共商共建,让涉外实务中的真问题、好经验“进校园”,让师生“走出去”在实战场域中激发学习动能,加快培养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专业素质过硬、通晓国际规则、精通涉外法律实务的涉外法治人才。
加强纪检监察学人才培养。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现实需求愈加迫切。从法理学的基本原理到部门法学的具体规范,从实体法到程序法,法学理论为纪检监察学科特别是监察法治建设、纪法衔接机制等方面提供了规范性、程序性的理论基础。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需要适应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风肃纪反腐的实践要求,全面加强法学理论对纪检监察学科的理论支撑,加快构建纪检监察学自主知识体系,依托体系化的法学教育模式,重点加强法律解释方法、法律适用逻辑和规范分析能力培养,为以高质量纪检监察工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输送更多的纪法兼修高素质专业化人才。
推进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培养。国家安全是中国式现代化行稳致远的重要基础。以总体国家安全观为指导培养国家安全专业人才,既是我国法学教育法定的义务和责任,也是适应教育外部关系规律的必然要求。国家安全专业人才不仅需要掌握娴熟的国家安全治理技能,而且需要具备丰富的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以国家安全学和国家安全法学等为理论支撑,以领域法学创新理论为重要指导,聚焦服务国家安全治理实践,将有助于更好培养国家安全专业人才。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需要完善法学院校教育培养机制,推动法学与多学科交叉融合,加快推进国家安全学建设,协同国家安全、军事、外交等实务部门搭建实训平台,通过模拟法庭等实战化教学场景,强化学生运用法律金融等综合工具箱应对安全威胁的实战能力,培养能够综合利用立法、执法、司法等手段开展斗争,具有全球视野、全局观念、战略思维、政治意识、能力担当的国家安全专业人才。
三、创新实践、实训、实战相融合的法学教育培养路径和方法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通过实践性教育促进法学理论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必须在充分认识和把握法学学科实践性的基础上,构建“实践、实训、实战”赋能教学、业务、场景有机统一的多层次立体化人才培养体系,实现教育链、人才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与创新发展。
创新实践,完善第一课堂与第二课堂协同育人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强调,法学教育要“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法治人才培养要“德法兼修”。应进一步推进“大思政课”建设,构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核心内容的课程群。善用社会大课堂,组织师生开展系列法治实践活动,在实践中领悟中国之路、中国之治、中国之理,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引入优质实践资源,改革法学教学体系,聘请理论水平较高的法治实务专家到高校任教,参与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课程体系设计、教材编写、专业教学,构建案例和数据共享机制,把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实践的最新经验和生动案例带进课堂、写入教材。充分总结和推广法律诊所、模拟法庭等课程建设经验,让学生在参与公益法律服务活动中、在模拟法治实践场景中培养法治思维和实操能力,实现法学教育理论与实践的贯通融合。
强化实训,打通高校与法治实务部门之间的体制机制壁垒。加强法学教师与法治工作部门之间的交流,深入总结高校与法治实务工作部门互派人员协同育人、有组织科研的成功经验,为高校教师深入参与法治实践提供平台,不断提高教师聚焦法治实践开展理论研究和教育教学的能力水平。加强有组织的学生实习实训,建立健全高校与法治工作部门之间的常态化合作机制,推进学生实习实训规程的标准化建设,针对本科生、学术型研究生、专业型研究生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法科学生,制定不同的实习实训标准。围绕实习时长、实习内容、实习指导、实习保障、实习评价等方面,制定精细化、个性化的培养方案,构建分层分类培养体系。探索实践课程报告转化为学年学位论文与实习实训过程性考核相结合的教育评价机制改革,确保学生通过实习实训有所得、有所获,在专业能力上得到实实在在的提升。
服务实战,为法治工作队伍和党员干部法治能力素养提升提供“订单式”教育培训。我国专门的法治队伍主要包括在人大和政府从事立法工作的人员、在行政机关从事执法工作的人员、在司法机关从事司法工作的人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把这几支队伍建设好”。法学院校应积极服务法治工作队伍能力素质提升,根据新形势新需求不断完善继续教育体制机制,为法治工作队伍提供定制化教育培训,健全应用型法学博士、法律专业学位博士的教育培养模式,促进法治工作队伍能力素质不断适应法治实践需求。积极服务党员干部法治素养提升,研发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课程,用科学方法引导党员干部习惯于在法治之下想问题、做决策、办事情,将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思维方式和行为方式,不断提高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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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红旗文稿
摄影:尹建峰
排版:张瑶瑶
责任编辑:谢翔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