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新时代新疆检察新面貌”系列报道
站在向西开放前沿深耕丝路法务区
今年是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为生动反映新疆70年来波澜壮阔的发展历程,集中展现新时代党的治疆方略的成功实践,特别是新疆检察机关持续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检察实践取得的显著成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媒体开展“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集中采访活动。《检察日报》自今日起,同步推出“庆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成立70周年·新时代新疆检察新面貌”系列报道,敬请关注。
站在向西开放前沿
深耕丝路法务区
乌鲁木齐:“办案+服务+治理”三位一体护航自贸区知识产权保护
“欢迎莅临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近日,记者跟随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组织的“新时代法律监督工作巡礼·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媒体采访团,走进位于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的检察综合服务中心,实地探访检察机关如何依法履职,服务和保障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
2023年10月,国务院印发《中国(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新疆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成立,涵盖乌鲁木齐、喀什、霍尔果斯三个片区,开启了中国向西开放的新篇章。其中,《方案》明确支持乌鲁木齐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
为落实这一部署,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积极响应,于2024年10月正式进驻法务区,由13名检察人员组成5个检察官办案组,开展接待来访群众、法律咨询服务等检察业务工作。
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检察官在新疆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丝绸之路经济带法务区检察综合服务中心对一家企业代表进行权利义务告知,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调解工作。
在法务区三楼,乌鲁木齐片区法庭和乌鲁木齐片区检察综合服务中心分列左右。记者在检察综合服务中心的一间办公室内看到,乌鲁木齐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副主任智慧正与某公司中国区政企业务品牌保护总监张伦深入沟通。他们讨论的是一起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案后续事宜,涉案单位系乌鲁木齐片区内企业。
在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在未获授权的情况下,通过互联网平台采购二手光传输设备配件,经清洁、维修、拼装、翻新、调试,并伪造SN码、合格证等方式,生产假冒某注册商标的光传输设备。他们根据客户要求定制新包装进行二次包装,并在外包装箱涂刷某注册商标标识后对外销售。案发后,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至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我们一方面坚持全链条打击,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制假证据,另一方面精准认定‘旧货翻新’行为的法律性质。”智慧告诉记者。
“检察机关依法保障权利人合法权益,引导我们实质性参与诉讼。”张伦告诉记者,乌鲁木齐市检察院不仅在受理案件十日内就向商标权利人送达《知识产权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明确告知权利救济途径和诉讼进展,还协助权利人异地阅卷,并就涉案商品真伪、商标注册证核定使用的商品范围等关键问题充分听取权利人意见,切实保障其知情权与参与权。
调解工作结束,检察官边走边叮嘱企业代表在日常经营中要注重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鉴于刑事案件审结后,权利人往往面临侵权损害赔偿维权难、周期长、成本高等问题,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多次就案件赔偿问题与权利人沟通,支持其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同时,充分发挥认罪认罚从宽制度优势,促使犯罪嫌疑人自愿赔偿,并引导双方基于案件事实就赔偿问题开展调解工作。
“我们已经获赔1800万余元,不仅挽回了经济损失,更起到强有力的震慑效果。”张伦表示,公司对此结果非常满意。
采访中,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援疆)刘华英告诉记者,自2023年新疆设立自贸试验区以来,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深刻领会服务保障自贸试验区乌鲁木齐片区建设的重要意义,坚决落实自治区检察院和市委部署,出台14条工作意见,全面履行检察职能,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保驾护航。
在服务新质生产力发展方面,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会签《知识产权刑事保护合作协议》,建立疑难案件联席会商机制,着力打造“办案+服务+治理”三位一体的知识产权保护模式。该模式重点包括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权利人告知制度,保障权利人意见得到充分听取和实质性参与诉讼;依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探索在刑事诉讼中促成合理赔偿,实现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精准救济,有效减轻企业诉累。
“乌鲁木齐市检察机关还将在检察综合服务中心积极探索开展涉外法律服务,为未来深化国际国内交流、推进跨国和跨省(区)司法合作奠定坚实基础。”刘华英说。
(来源:检察日报·要闻版 作者:单鸽 何海燕 程伟杰 图片:闫昭 视频:正视工作室 张颖轲)